加拿大的代表是什么意思?
加拿大的国会制度与很多国家都不一样,它是由一个立法机关(即众议院)和一个参议院组成的。 与众议院不同,参议院的组成是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每个省最多派出两名议员,而众院则由省、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尽管加国民众投票率很低,但每名选民都必须分别就众院与参院进行投票。 但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大选还是小选,选的都是个人而非政党;而且个人获得选票的办法也不是按普选计算,而是采取“赢者通吃”的原则,也就是无论一个人得了全国总选票的2%还是50%,他或者她的票就算是“赢家”了,剩下的选票就算输家的。于是乎一个小党如果在一场竞选赢了其他所有党,即使只赢得了全国三成五的选票,这个赢党就能得到所有的议会席位——当然,这种小赢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因为一个政党的得票率不会低过1/35。所以实际上的选举都是多个党联合参选,以争取在全国各选区尽可能多的席位。
至于联邦大选嘛……简单说就是各个州选自己认为会最好代表自己的那派议员去联邦大院里开会,这些议员再推选一个领导人出来,这个领导人大都叫总理。不过呢,虽然各州都派出了本州的代表去联邦大院儿里混,但是加国的政治权力其实主要在各省手里拿,联邦政府只能管首都和大半个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