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拿永驻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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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拿永住签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获得日本公民身份; ② 在日居留10年以上; ③ 从事特殊技能工种,在日工作满3年; ④ 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商务人士,成立公司并实缴500万日元(人民币约29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并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人的年龄、学历等均会影响最后的审批结果。 以“工作类”永住资格为例,申请条件如下:

1. 在日本合法居留10年以上;

2. 无在留资格取消等犯罪记录;

3. 无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不宜长期居留的疾病;

4. 有足够的资金维持自己及家人的日常生活和开支;

5. 遵守日本的宪法和法律,并且没有给予外国人特别优待的嫌疑。 如果申请人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中的所有要求时,可以考虑通过“高度人才”签证来达成最终目的。 “高度人才”签证是2013年修订移民法后推出的新规定,旨在吸引全球的高科技人才以及紧缺的人才来到日本生活和工作。 根据职业分类,申请“高度人才”签证的条件可分为下列四类: A类:具有高度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人; B类:拥有高度专业经验且对培养人才有贡献的人; C类:在科研创新方面拥有高度专业经验或对科技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 D类:对经济发展、社会文明或者政治稳定等有巨大贡献的人。

只要申请人符合上面任意一类的高度人才标准并在日本就职,便可考虑向移民局提出“高度人才”签证的申请。

另外,申请人如果属于以下类别中任何一类的合格投资者,也可以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来申请永住资格: (一) 企业法人(总经理、董事长等); (二) 企业董事会成员; (三) 企业高级管理(中层正职以上); (四) 企业中级管理(中层副职、技术骨干); (五) 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大型中介服务企业的员工; (六) 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从业人员; (七)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程设计研究院、医疗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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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的日本入籍政策,“日本人”是指“具有日本血统的外国人士”; “永住者”就是获得永久居留权并能在日本长期合法居住的人(除了被强制遣返回国的外国人之外)。 当时在日华人申请加入日本国籍的条件是必须是拥有日本血统或者父母一方或两方是日本国民,并且在日本连续生活5年以上。

但是2000年以后的政策发生了变化,只要你在申请前的3年内没有离开过日本就可以申请永住了——也就是只要你这三年内在日本持续合法地生活就可以了。至于你的祖先是哪一个民族的就不再成为问题了…当然现在移民日本的条件也变得更严格了= = 很多地区都已经取消了永住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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