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女王有什么权力?
1、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
2、有权任命政府官员,包括总督和参议员;
3、有权解散议会,使议会进入“冬季休会”,期间或之后举行大选;
4、有权利指定皇家专员,全面负责处理一宗政治犯案件(但无权撤销判决)。 英国王权在加拿大的延伸还包括授予荣誉勋章、委任状等。
但是,随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断完善,英国国王的权力逐步移到了议会上并不断受到法律的限制。 现在在英国国内,除了象征意义外已没有实际权力了——连王室的财政都要通过议会批准! 但作为“万邦之王”,英国国王仍然是英联邦元首,享有特殊荣誉。
加拿大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尽管加拿大法律体系与英国存在差异(采用普通法系而非成文法系),但国王依旧以英国国父的身份得到尊崇—当然,加拿大人也会以自己国家第一位总理皮尔逊为首的团队来向英国国王及英联邦元首报告加国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