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过境记录办签证吗?
1、在入境香港时,可以在护照上留下一次有效的停留印迹(俗称“过境签”,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2、持第三国护照从香港去内地不需要签证,但需要从中国出境。所以您可以从香港的机场坐飞机到中国内地任何一个机场(包括澳门,但不得经广州口岸进入内地,因为澳门不是中国的内地省份);或者在香港住宿,凭身份证和机票证明,可以停留7天,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任何地方,但不得离开中国大陆。然后,您可以拿回程的机票证明再回到香港国际机场乘原机返回你的出发地。
3、您的这种情况不算旅游,应该不行。但如果您真的想从香港游水过去,估计也没人查您有没有旅游签证吧....
4、您在到达目的地后,应尽快在当地申请中国旅游签证,以便顺利回国。否则一旦无法入境,只能原路返回香港了。而那样一来,虽然仍然可以在香港逗留一段时间,但是必须向香港移民署说明情况,等待批准后才能再次入境香港,而且要交纳相当大的一笔罚金!
附:香港移民与入籍介绍 一、关于移居香港的基本知识 香港没有移民法,所有有关移居香港的规定均载列于香港基本法中,并须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定。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4条规定,凡具下列条件之人士,可申请移居香港:
1.年满18岁;
2.无犯罪纪录(因刑事罪行而被判处终身监禁者除外) ;
3.具备香港居民身分;
4.具备在香港定居的条件: (a)已在港居住连续七年以上;或 (b)已在港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在港有永久或永久资格住所;或 (c)已在港就业连续七年或以 上而不适於第(l)(a)及(b)项规定的居留条件的人。
二、香港政府接收申请人的主要途径为: ①通过内地的配偶或直系亲属;②来港投靠香港居民在内地所生的未成年子女;③在港从事学术研究或在港高校毕业后,留在本校担任研究员的工作;④获得投资移民的资格,即由海外公司或个人投资达港币一百万元以上;⑤获得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人才入户计划的资格。上述五项成为目前接收申请者的主要渠道。
三、有关移居香港申请的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须按申请类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申请单、结婚证书、学历证明等。受理其申请的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可根据该处的指示补交资料。如果申请获准,申请者须在三个月内来港并与香港居民举行婚礼,领取结婚证书方可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否则申请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