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美国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美国是一个把“人”字写在大旗上的国家;而中国是把“人”字写在了心底。 什么是“人”?“人”就是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
作为个体的人,这些尊严、权利和自由是由什么保障的?由法律保障。所以美国的“人”字的含义实际上就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只要不违法)。
那么这种“人”字写在哪里呢?写在每个人的胸前,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立而自由的意志,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生活着,哪怕有的人的意愿是穷困潦倒、违法犯罪甚至死亡——因为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不是别人强加给他的。
当然,这个“人”字也不能写得太大,如果什么事都管、什么都插一脚,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中国古代的《礼》学中就有“正名”的概念,意思是,一个人,只有先正其名,才能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否则就是僭越。
两千年来,我们一直在宣扬“以民为本”“亲民”“治国平天下”,事实上也就是要求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好自己的事情。 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谁才是这个“人”字的主角? 是百姓还是官府? 美国是“民主立国”,也就是说,人民是政治的主角,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行使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和扩大人民的权益。因此美国的宪法等法律文件都是写给“人民”看的,政府要受人民的监督,议员也要直接面向选民负责。
中国的传统概念里,“民为贵”“民为邦本”“得民心者得天下”,固然强调民生、民权,但归根结底,谁是人民的代表呢? 在我国历史上,自秦始建郡县制以来,一直是君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朕即国家”“朕即人民”,皇帝代表的不仅是“人民”(臣民)的利益,而且也是“国家”(朝廷)的代表,他需要考虑的是整个帝国(王朝)的兴衰存亡,而不是某个阶层或群体的利益。
直到清末民初,为了响应西方“民主”的呼声,才有了“人民”的概念(区别于“臣民”)并把其写入宪章,但这仅仅是对西方制度的模仿,而不是对西方本质的汲取。
从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开始,一直到辛亥革命打倒帝制,中华民族一直面临着如何从“人治”进入“法治”的艰难历程。虽然我们建立了共和制度并仿照美国制定了宪法,但是我们的“法治”始终没能摆脱“人治”的影子——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在“人治”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一种好的制度。例如司法独立虽然已经写进了宪法,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往往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涉。官员犯法有时也会受到惩罚,但这种惩罚往往只是一种行政处分,而缺乏真正的罪责追究体系。
总之,美国是通过法律来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中国是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一个“好”的制度。而如何才能制定出这样的好制度并且让人遵守呢?美国的经验是,先要有所谓的“坏”制度,然后通过斗争让其变得更好;而中国的经验则是努力让制度从一开始就不错。这两种思路显然有着不同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