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西兰赔补包含哪些项目?
New Zealand是英联邦国家,所以跟英国一样实行自由赔偿制度。 自由赔补偿包括:残疾、死亡和身故、医疗和精神伤害(心理创伤)、误工费、律师费等。
1. 残疾 (Disability) 指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废或严重功能性障碍。分为完全伤残和不全伤残。 ①完全伤残是指受害人身体残废或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②不全伤残是指受害人身体遭受损害,但并未残疾,只是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在确定保险金的数额时,将考虑到受害人的年龄、职业、过去的工作经验等对劳动能力的影响。
2. 死亡和身故 (Death and Sudden Death)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应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死亡由意外伤害引起或与其直接相关的,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意外伤害的赔付金额为限。若投保人对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险的保单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该受益人必须作为身故保险金的领受人;如果没有指定,则法定继承人将作为身故保险金的领受人。
3. 医疗补助费(Medical Expenses) 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保险人应承担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住院费用;对于门诊治疗所支付的医药费用,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门诊治疗的,其药品费可以列入医疗补助金给付范围。
4. 精神损害赔偿(Psychological Rehabilitation Cost)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由于寿险合同涉及人身寿命,一般不含有精神损害赔偿项。而意外险大多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事故造成残疾或死亡的情况下,法律会支持一定的精神抚慰金诉求。
5. 误工费(Miscellaneous Expense) 被保险人因住院治疗而误工的,保险人应承担误工费;对于非住院治疗,若医疗费用中已经包含护理费的,不再负责误工费。
6. 法律费用(Legal Costs) 主要指诉讼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