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肺结核可以入境吗?
谢邀! 2019年6月,澳联邦政府更新了《关于放射性和传染性疾病的签证和移民处罚指南》(以下简称“新指南”)。与之前的指南相比,新指南增加了多项规定及条例,对申请人的体检证明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根据新指南,申请人需要提供近5年内出具的,且在移民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的结核检测健康证明。且该健康证明的检查结果为:不存在或已治愈的肺纤维化/钙化(既往结核病);或者不存在活动性结核病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提供的体检结果中,如果检测到过往结核感染的证据,但是目前的胸部X光显示肺部健康状况良好且无其他疾病引起的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过去患结核病的完整病历资料以便做进一步评估。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移民局要求的所有补充材料,则移民局有权拒绝审理其申请并取消相关签证。
随着新指南的实施,此前一些申请人在未收到移民局书面批复前提前入境的做法将行不通。除非是临时旅行者(含过境),以短期学习、短期工作或亲属团聚为目的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应慎重考虑是否赴澳。 如果申请人因未收到移民局书面批复而擅自出国,并且在海外等待的时间超过申请的有效期,那么申请很可能会被吊销,申请人也将必须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