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会影响澳洲移民吗?
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是一个世界性的健康危害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约有1.8亿HCV感染者[1]。 我国是丙型肝炎的高发区之一,目前约有4000多万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每年大约有3%~4%的感染人数增加[2]。 虽然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发病率高,但是近年来通过积极的治疗和控制,病毒的重复感染率已经明显的下降。 澳大利亚移民局对申请移民的人会有体检的要求,主要是检查有没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遗传性疾病,以确保移民后不会对当地的健康福利体系造成负担。
因为丙型肝炎可以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垂直传播等方式进行传染,所以过去一直把丙型肝炎列为严格控制的传染病之一。 但是根据澳大利亚移民法的规定,只有在入境时向海关人员出示真实、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接种程序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才能免于被传染;如果没有接种记录或记录的接种程序与疫苗说明书不一致,将被视为未接种疫苗,将面临隔离和强制接种的惩罚措施。
除了接种记录之外,其他证据(如既往病史、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的血清学检查结果等)也能够作为已接种证明的替代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既往肝炎病毒感染史不能代替接种的证明。 在没有疫苗的情况下,曾经感染过肝炎病毒的人可能会获得持久的免疫力;在疫苗出现以后,以前感染的恢复期病人仍可获免疫。既往感染史可以作为接种新冠疫苗的参考。
目前,我国的乙肝疫苗已经是免费的,注射3针疫苗可使人体产生抗体,预防乙肝感染。接种流程为0-1-6方案,即接种第1针疫苗后的1及6个月后各接种第2针疫苗。 目前我国已有丙肝疫苗,但是仅限于血源性传播途径,对于非血源性传播途径尚缺乏必要的研究数据,故无法获得可用于推荐的接种程序。目前我国暂不建议普通人群接种丙肝疫苗。但对高危人群可通过注射丙肝疫苗进行预防。 高危人群包括:静脉内药物注射者、多性伴且没有安全套者、经常接受输血者和器官移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