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如何带药品入境?
1. 处方药:须有处方,包装完好(若药瓶上有胶布封口须撕下),注明服用剂量及用法;非处方药:须有标签注明用药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并在药物外包装盒上标注“非卖品”字样。
2. 携带的药品应备齐药品外文的名称、作用、使用方法以及所需的用量等书面资料,以便海关查验。如所带的药品属海关监管物品,则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物申报表》,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方准携运。
3. 动物药品必须持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畜禽检疫合格证》或《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且还要有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才能带入境。
4. 植物类药品需要提供由当地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如果来自不同地区的药物需分别开具《植物检疫证书》。以种子形式出现的药物还需在《植物检疫证书》中详细说明数量和种类,并由具有资质的商检公司进行检验。 另外,由于某些常见药品(如抗感冒药)中含有吗啡成分,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个人携带的吗啡及其衍生物总量不得超过0.25克,且要单独密封于容器内,以免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