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多少时间?
2018年之前是5个年头,从报税起的五年之内必须报完(新税法颁布前已存的税款需要补交) 2018年开始新的税法实施,改为16个纳税年度滚动计算(从有收入的年份开始算起),举例说明: 如果在2019年报税发现有漏掉的收入或者支出在2013年到2017年间发生的并且可以拿到票据的,那么就应该补交过去所欠的税费加利息,利息按年利率4%计算;如果选择在2019年报税时一次性缴清,则不额外加收滞纳金。
如果在2019年报税后发现有以前年度(2013-2017)的应税项目但是当时没有申报,则必须在2020年的报税期内补上,同样按4%的年利率计息。 注意!这里所说的“以前年度”是指你在加拿大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往前数十年,不管你是否在中国。举个例子,假定你是在2015年移民到加拿大的,并且在2014年就获得了收入,那么在计算滞纳金和利息的时候,“以前年度”就指2014年和2013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新法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笔退税(除非你有足够证据证明你曾经交过双份税款),也就是说如果你2017年在A省工作且已经缴税,又2018年在B省工作并缴税,那么2019年只能选择其中一笔来申请退税,另外的一笔则需要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