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科生学制怎么填写?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3号)。《通知》要求,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服务国家现代化战略,教育部决定开展“卓越医生、卓越医生(中医)、卓越医生(口腔)培养计划”。同时,指导有关高等学校按照优势特色发展,科学合理决策,避免盲目追求热点、跟风求乱;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利益冲突;严格招生纪律,严肃招生问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严格规范招生、提高培养质量,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高校2016年起停止自主招生,启动“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及农村地区考生的录取比例,向优质招生学校投放更多高水平招生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不得在录取工作中擅自扩大招生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取消考生资格。
除国家支持试点建设的有关高校外,其他高校不再举办独立学院,已举办的独立学院,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规范办学,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转化,并加快建立独立学院自己的学术平台和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省级考试机构、相关高等学校,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有关高校要规范招生工作,重视咨询招生工作,制定咨询工作计划,细化咨询工作方案,加强咨询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完善咨询工作规范和制度,确保咨询工作科学规范、及时高效。坚持标准,诚实守信,规范进行各种形式的自主招生和试点项目选拔,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标准和规定,不得将学科特长、获奖情况作为高考加分或依据。完善监督制约和监督审查机制,落实高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社会和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