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1签证可以设立公司吗?
B类是旅游探亲签,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在美国工作,包括设立公司也不行; 如果要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话需要申请H-1, H-2等移民签证或劳工纸 至于如何设立公司,只要不从事需要移民签证的行业都可以了(比如美国建筑行业,律师等) 另外,虽然B类不可以设公司,但A类移民签证申请者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成立公司的(详情请咨询移民局) 因为A类移民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因此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也可以开设公司。 而持有B类的探亲访友签证是不可以在美国工作的。
如果您有赴美开设公司或分公司需求,请参考以下文章: 在EB-5新规则下,申请人需先投资并维持一个商业企业至少二年的时间才能取得永居身份. 这个企业的位置可设在任何美国地区。不过根据现行法规,每个区域中心只能指定一种产业类型,而且这个产业的发展必须在目标就业区 (TEA)内进行, TEA是由美国国税局制定的低收入社区定义,而每个TEA最多只可容纳90位投资人。 在新方案下,这九个被指定为高需求的产业分别是:
一、酒店业 二、娱乐休闲设施/俱乐部 三、零售店商场及专卖店 四、工业仓储区 五、医院及医疗设施/诊所 六、总部及管理性企业 七、办公室和信息中心 八、饭店/餐馆 九、制造厂 除了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其他七个类型的企业都不属于新兴企业类别。也就是说,投资人如果想要在新兴企业类别里取得永居身分,必须在这两类之中选一类参与: 第一类主要是指酒店旅馆业,这类企业通常都会提供许多就业机会给当地人,但是新方案却规定每个工人所能提供的就业数目不能超过3个。 第二类则指休闲娱乐产业,像是健身房、电影院或是保龄球馆等等。 这些企业在满足其它所有要件的情况下还可以再提供额外的40个工作机会来获得优先审理的资格。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EB-5新方案之下,每个地区中心的投资人数上限会随之减少一半,从现在的每人10万美元降至5万人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