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申请o1签证?
O1A 杰出人才绿卡,简称 EB1-A(Extraordinary Ability),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第一类(EB1A)移民,也是美国职业移民中办理速度最快的移民之一 (18个月审批完成). O1B 杰出人才绿卡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同样可以申请O1B,但是有效期只有一年。
对于O-1A的申请者来说,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无行业限制,而且申请人无需投资,没有资金要求,也没有移民监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学历等都没有任何硬性规定和要求,只要证明申请者在该领域具有杰出的能力即可申请O-1A。 对于申请O-1A的主申请人来说,申请成功的条件是:在所从事的行业有杰出成就或贡献;并且在其专业领域内获得公认的成就。
一般来说,如果符合下述其中任意三个条件就可以视为满足“杰出成就”的标准: 在其所属范畴获得过奖项; 是业界权威人士; 有专业出版物报道过本人及其工作; 有国家级或者国际级奖项; 曾在业内权威媒体上发表过论文; 曾进行过行业前沿性的工作; 曾经进行过的工作和成果被展览过; 曾在顶尖报纸、电视、电台上被报道过; 曾获过百万元的收入; 来自国家领导人的邀请; 在本行业有过重大贡献,并被政府机构记录入档案; 参加过行业重要会议并担任专题演讲人; 商业巨头、体育明星、演艺界顶级人物以及政府高官可视为“杰出人才”.
通常来说,在下列各个行业内申请的杰出人才相对比较容易得到批准:艺术表演业,体育运动,电影及电视制作,科学学术研究,商业及其他管理,教育,写作,新闻,摄影摄像,出版,电脑软件设计开发等行业内的从业者都有机会获得批准。 根据移民局网站显示,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这一阶段的数据来看,EB-1A类的申请人数为9,413 人,而批准的数目为10,767份,通过率为93%。这个通过率是相当高的了! 从上面可以看出,EB1非行政裁决的方式审理案件,移民局已经基本上完全取消了原由移民局法官对EB1案件的初审程序,把终审权交给了移民律师和申请人自己。因此,现在移民局的审理方式已经完全市场化,所有的案件都是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的评估,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人为控制通过率,这样对于广大申请人和移民律师而言,大大降低了成功率。 事实上,由于EB1是非拒签类申请,所以它本身就没有失败一说,只是申请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一个判决结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