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签证可以续签吗?
澳大利亚签证不可以自动延期,但可延期一次。 在澳大利亚停留超过6个月的临时居留签证的持有人在获得移民局批准后可延长其停留期。 符合申请延期的条件包括:
1.在申请时仍在澳洲境内; 2.所持签证是6个月以上的永久性签证(100、101、445或802类); 3.申请人没有违反签证条款的行为或有不遵守签证条款的嫌疑。 申请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才可继续留在澳洲;如果申请延期而未获批准则必须离开澳洲或转往第三国再从那里入境澳洲。 如果在持有有效签证期间离境又重新入境澳洲同样被视为签证延期。
根据2017年最新规定:在2017年11月1日之前持有的1年签证,可以在2019年11月1日前无限次地进出澳洲而不受移民法第501条的限制。这个新政策适用于所有以1年有效期为期限的临时签证持有者,只要他们是在2017年11月1日之后第一次进入澳洲,而且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a) 在2017年11月1日还是合法地在澳洲境内逗留,并且
(b) 是由于旅行限制等原因而无法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澳洲。 从2017年11月1日起,此类持有人将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在每个入境环节都获取入境批准。例如,他们在乘坐国际航班或者渡轮到澳洲的时候就不需要出示入境批文了。但是此政策不适用于持有188B和188C投资者签证的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这些人的政策与以往一样,一旦出境就需要再回来后重新申请入境资格。 请注意,此政策并不适用于已经在新西兰居住满一年且在2017年11月1日后才回到澳洲的人! 还有注意一点就是,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对于以上所述的人士而言,即使他们在澳洲境外逗留过半年或以上的时间也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这些人的“在澳逗留时间”是以他们从首次入境到离开澳洲这段时间计算的而非总的时间。所以即使是你在澳洲已待满了三年而因为其他原因在国外待了一年半,你仍然是可以按照新移民法的有关规定无限期地在澳洲逗留下去的。 但是如果你的签证过期的话就另当别论的了,这个时候你的“在澳逗留时间”是从你最近一次的入境时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你首次入境的时间算起。这样你就只有三年的“在澳逗留时间”,因此也就丧失了申请永居的名额和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