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办理签证?
办理中国签证,一般需要到使领馆指定的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申请人也可通过中国签证应用小程序在线进行签证申请。申请中国签证需要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及协定,完成为办理签证所需的认证、认证或其他手续。认证手续,可根据不同种类签证,以及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中国公民可以委托本国外交部、授权商协会或公民代理申办签证,但委托代办签证的,申请签证所需材料不能减少。外国公民应亲自前往使领馆申办签证。使领馆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者出示与签证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以及对申请人进行询问、面试或再次审查。
一、提交申请
1、普通签证
申请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办理手续。
2、公务和特种签证
如通过有关中国政府主管机关、中央和地方的机关、经贸促进机构或主管部门邀请或经贸考察团、访华贸易展览会等团体组织渠道来华,在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邀请函》(见《商务签证及邀请资料手册》),并如实填妥签证申请表,同时提供足够有效资信证明后,可委托邀请单位、接待单位及中方组织、邀请单位或本人根据邀请渠道向驻华使领馆或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为申请签证。
3、香港、澳门地区进入内地
须取得由内地有关部门发放的签注。经香港或澳门进入内地的中国公民,如需申请中国内地签证,请到内地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二、申请手续
申请中国旅行证件和签证,应按中国有关法律及双边协定规定办理。有关中国旅行证件规定及签证申请的详细要求,请查询各领团签证处。
(一) 申办中国签证的一般规定
申办中国签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 有效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旅游证件,如香港、澳门通行证或中国海员证等)。 2) 填写签证、居住登记申请表。 3) 交验护照照片1张。 4) 填妥的签证申请表格。 5) 申请商务签证者还须根据访问目的不同,出具如下文件: ※ 出国经商职业人员的合法商业文件,如营业执照、股份证书、纳税凭证等; ※ 出国劳务人员的经济担保证明(出境后上诉人须按期返回中国的经济担保); ※ 邀请、接待单位或国内外联经营单位的邀请信、合同及商务来往任务确认书,访问目的及日程安排; ※ 赴台旅游须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 赴台进行考察、交流及其它活动,须经省级以上对外事务主管部门批准; ※ 邀请信、合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与邀请单位之间有一定的经济、业务联系的材料等; ※ 旅游人员须出具旅游、旅行社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 邀请、接待单位出国(境外)进行商贸、文化交流、访问、学习人员需出具中国国内邀请单位或国外邀请单位的邀请信; ※ 经中国批准,由国外提供费用,在外国进行经贸、文化交流等活动的人员(即自费出国人员),需向公安部门提出写申请,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 申办工作(Z)、劳务(S)和定居(D)三种签证还应提交有关证明: ※ 工作签证需提交受聘单位的聘请书。从事短期工作还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开展此项工作的批件。工作签证按不同职业须提交不同职业证书; ※ 劳务签证须提交国外聘用单位所在的主管部门同意聘请外国工人的证明; ※ 定居签证须提交在国外从事工作、学习、定居、经商一年以上的证明或国内有关单位聘请或招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