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绿卡去哪办?
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人才绿卡制(暂行)》,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畅通落户渠道,实行不同人群分类施策;同时,通过提供安居保障、便利落户服务等政策措施,为各类人才在津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的条件。 据介绍,此次两文件的出台是天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更为积极、开放的人众发展战略,大力建设智慧名城,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一极的有力举措。
根据《意见》规定,在津就业来津落户人员可以分为五类,并对这五类人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落户条件——
一是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海外高校毕业生),只要是应届专科毕业生,就可以直接落户;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即可落户;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时,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
二是在津就业外省生源本科生,只要在津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即可申请落户。
三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如果取得天津市用人单位聘用证书或天津市引进人才办理引进申报手续,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直接落户。
四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或者在国内上本科、大专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落户;在海外取得本科学历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满1年以上并在津合法稳定就业的,可落户。
五是高技能人才,对于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人员,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中国选手或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选手,可在津落户。
《条例》还明确,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人群,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亲属迁至天津落户;没有亲属投靠的,可以以单位集体户口形式优先落户,再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