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能申请旅游签么?
最近,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小许向本报“维权热线”求助:他想去欧洲旅行,可囊中羞涩,于是就想到了申请旅游签。可没想到,旅游主管部门却认为大学生申请旅游签“性质不符”,不予受理。
对此,上海华康律师事务所的陆佩骏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境:(一)参加国(境)外教育、科研、艺术、体育、医疗等活动;(二)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三)从事紧急商务活动;(四)前往国(境)外定居;(五)出境探亲、访友;(六)国家有特殊政策规定的。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是允许公民以“出境从事或参加具有学习、工作性质的活动”的途径出国的,也就是小许需要办理的旅游签证,是包括在“以上六种情形”之中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还规定,内地居民在发给有效期为五年的普通护照申请上加注“美国居留许可证”七个字。这也就是说,小许也可以申请美签,以旅游签的概念赴美,并留美一段时间。所以,小许“旅游签证出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然,如果小许在出境后再以旅游目的进入国外,则必然会被我国边防机关依法予以口岸扣留,即不准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