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和offer同时下吗?
我2013年毕业,参加了当年的春招,应聘的华为,签的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是4月份签的,然后5月中旬补交了毕业证复印件等(因为我是应届毕业生,所以不需要毕业证原件,只要学校提供的证明就行),7月份去公司报到,开始参加入职培训! 中间过程不表,反正在一起半年后又签了劳动合同 划重点-------- 重点是我18年4月查询档案的时候发现我13年的报到证还在自己手里,打电话询问学校,学校说已经通过机要局寄送过去了啊,应该到了啊;又打给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他们说没有收到啊。我又赶紧联系华为,他们也说没有收到啊。
就这样,我的身份从应届生变成了社会人员,干部派遣变成了工人派遣(虽然工作单位没变,但是人事关系变了,很奇怪的一个政策,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就百度吧“干部派遣”或者“工人派遣”)。更糟糕的是,由于身份变了,公务员政审可能通不过(因为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中明确规定: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必须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明细原件)。
于是我赶紧向公司的人事部反映情况,他们也很无奈,毕竟不是他们能把控的事情(政府的行为),于是他们想办法给了我补偿,补发了我29个月的工资(13个月基本工资+16个月绩效工资,在华为,年终奖/绩效工资都是按月计发的,一年发13个月的基本工资是很正常的,16个月的就是年底双薪了,相当于半年工资的补偿)。
最后,我把报到证交还给了公司人事部,和他们解除了合同,走了离职手续,重新以社会人员的身份(这次是正式工,有五险一金的那种)再入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