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放哪里?
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处理办法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中明确规定, 毕业离校时,学校应当将应届毕业生档案转至就业单位或生源所在地(高校学生户籍转为学校集体户籍的,参照生源地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中介咨询机构等代理组织代为管理。 回国后需要提取档案的留学人员应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代管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由于不同学校对学生的档案处理存在差异,请同学们详细阅读学校发来的报到须知内容。 对于归国时间较长的同学(2年以上),可能原有的学籍档案早已转交到相应的人才中心存档,此时需要联系人才市场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留学期间有工作经历的还请注意: 留学归来工作的,由人事部门按照干部调动程序办理,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2.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劳动(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来创业的,除提供上述五类材料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