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到国外贷款?
这个问题太宽泛了,我尽量答得通俗一点 首先,要区分两种概念:国内贷款和海外贷款。前者指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服务与合作对象,根据不同的贷款主体和融资形式,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长期信贷资金;后者则指由国际金融公司(IFC)、发展中国家银行(FDI)和世界银行(WB)以及各国政府机构提供的优惠利率贷款。
两者虽然都是“贷款”,但却因国家不同、政策不同、目标不同,在贷款对象、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规定。 但不管哪种贷款形式,借贷都要遵循相关程序办理——提交材料→审批放款→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不过如果是找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申请的贷款,程序上可能会有些许差异。
一般情况下,企业向国外银行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借款人及其董事/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借款单位营业执照(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企业提供经公证的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制件);
3.借款单位章程的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4.借款单位的组织结构代码证;
5.借款单位的税务登记证;
6.贷款卡(正本);
7.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近两年纳税申报表;
9.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10.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
11.所有贷款保证人(如属法人保证,须提供保证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12.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中,一些是由借款者本身提供的,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财务报表等,而另一些则是由借款者们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后收集齐备的,比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贷款用途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