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驻中国大使馆在哪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管辖范围内,有5个外交机构(部属单位),分别是: (1)外交部国际经济司;【2】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4】 中国驻法国使馆经商处;【5】 中国驻荷兰使馆。 还有6个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分别管理着一批驻外外交机构。
目前,这些业务主管单位和部属单位的领导一般由中央统战部负责协调。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和单位也在从事外事工作并派遣人员常驻海外。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派出人员去香港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派驻人员到澳大利亚负责签证事务;中国人民银行派出人员前往日本参与中日两国间的金融事务谈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