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卡是什么?
“公民身份识别号”是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管理的公民个人身份代码标识,简称“身份证号”。 2015年8月9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正式确定“身份证号码”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简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公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证件,其制作发行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公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为公民提供社会服务或从事各类公共事务时,应查验公民身份证。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对选民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和补领、换领以及户口登记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时,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并以各种方式确认身份证件上所载信息与本人相符; 三、公民身份证采用数字防伪技术,存在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四、公民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时需提交身份证;
五、公民丢失身份证虽可通过网络挂失,但公安机关没有开设网上补办窗口,不能通过网上直接办理,需先申报挂失,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六、公民在前往境外参加国际会议等需要办理签证加注或旅行证件等出入境手续时,可提供电子版身份证作为补充;
七、公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领新证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到期换证;身份证登记项目状况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的证件包括公民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国籍、住址等信息变更的公民身份证;
八、对于居民户口簿内页被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在居民户口簿首面加盖户籍专用章和签发单位公章后,方可作为户籍登记的凭证,同时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