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专业认证证书?
“专业”两个字不太好定义,我以法律职业为例进行说明。 中国大陆有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拿到资格证,才能以律师的身份从事法律工作;香港没有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想从事律师的工作,必须参加某个律所的实习,在实习期间得到指导律师的认可,才能成为律师。 台湾的法律职业路径和香港类似,只是实习期间的指导律师来自事务所内部,而不是像香港那样完全由外部律师担任。 以上三地的入职门槛都是法定的,但实际中都有打点关系的余地(请参见本专栏文章《司法改革,从打点关系开始》)。
除这三个地区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入职门槛是没有统一考试的,如美国大部分律所接受新律师入职的要求只有两条:第一条是获得法学院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二条就是在法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良。至于能不能找到工作则全凭运气了。 如果仅仅以从业资格作为评价标准的话,那么上述三地加一起算是通过了法定的入职门槛,而其他所有地区都算是在门槛之外。 但是,仅仅是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就够了吗?当然不够!如果只论资格的话,香港、台湾甚至中国大陆的公务员都符合从业资格的标准,但我们不会认为这些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就能够达到专业水准。除了从业资格,我们还需要评价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业能力的证明,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实行职业证书制度,职业证书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专业能力证明的文凭。
我在美国学习、工作期间看到大量这样的案例:一个毕业生拿到法学院的硕士学位以后,先以paralegal(执业助理)的身份在某律所工作若干年,在此期间得到充分锻炼,工作能力得到认可,最后被聘用为律师。这个paralegal的学历虽然不一定能够直接被认可,但是其经过多年训练所拥有的专业技能是被认可的,最终获得的职业证书也算得上货真价实。相反,有一些人虽然一开始就以律师身份从业,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培训,工作能力极其低下,哪怕在律所混了很多年之后仍然一事无成,这也使得律所不敢轻易将重要的客户委托给他/她。这样的人虽然也有律师资格证书,但职业证书的考试并没有涉及太多专业知识,主要考的是法律逻辑和分析能力,因此不具备职业证书也不能代表就一定不是一个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