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移民后有补助吗?
1. 没有失业金和救助金的,这两项是美国的失业福利,只给在美国有社保号码的合法居民。自雇移民(EB-05)拿到了绿卡,加入了美国医保后是可以和美国公民一样申请医疗保险的,所以看病这些是没有问题的;
2. 移民局发放的是永久居留通知书,也叫“绿卡”,这是移民签证,不是工作签证,因此不存在过期的问题。申请人拿到绿卡之后就能享受和当地公民一样的福利待遇了。包括免费医疗、子女免费教育等等,并且可以自由经商创业。但和当地公民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不能投票和在联邦选举中担任候选人。
3. 自雇移民的申请要求较为严格,对申请人的个人资产、公司经营状况等有较高的要求。申请人获得绿卡之后,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但是需要每年登录美国海关申报,否则有可能会被吊销绿卡。 申请程序如下:
A. 评估申请者条件并签订合同
B. 为申请者建立公司并开始运营
C. 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递交
D. 取得临时绿卡
E. 满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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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移民加拿大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创业经验,根据申请时的创业计划,获得当地移民局的认可,获得自雇移民加拿大资格。对自雇移民加拿大申请人的资金没有要求,但其收入需能支持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创业之后,如果满足政府规定的要求,可获得政府相应扶持和补贴。加拿大联邦及各省每年都保留了自雇移民配额,以鼓励更多国外的文艺体育人才到加拿大生存发展。
在加拿大自雇的方式创业主要包括文化类(如作家、演员、舞蹈家、音乐家等)、艺术类(如美术、艺术、摄影、影视制作等)和体育类。
加拿大自雇移民的申请者一般需满足如下几个要求:
1、过去10年中,申请者在文艺、文化或体育领域有两年的工作经验(等同全职两年,可以兼职或非全职,累计达到两年全职工作时间),且为一半以上时间自雇。
2、如果申请者是作为团体成员进行自雇创业活动(如剧团、乐队、合唱团、剧团等),在过去10年中,该团体需有两年以上在文化、文艺或体育领域的作品或演出记录。
3、申请者能够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作自雇创业,且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生活。
另外,申请者还需符合加拿大移民局对其语言、身体和品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申请者的配偶和22周岁以下子女可随行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