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能转博士后吗?
不可以哦~ 访问学者,全称是“留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留博研”),是由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优秀留学人员,派遣到国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进行为期12个月至36个月科研工作的人员,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留学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及其团队引进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8号)精神,从2015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意向派出单位的受理条件提出申请并得到受理后,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由派出单位报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取得赴外访问学习的通知书。获得通知书的申请人即可办理签证等出国手续。
在国外的管理。 获得出国的申请者须与出国申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申请者和申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留学人员回国后,须按国家规定向所属部门报到,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落户等相关手续。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其他必要的支出的补助。但对自费出国学习和以获得奖学金或其他资助方式出国学习的留学生,不予补助。
对少数特殊学科和急需专业的留学生,经教育部批准,可实行奖学金和集体报销制。奖学金发给对象是在国内已完成研究生课程且成绩优良者,一般以奖学金形式支付学费,并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费。集体报销制的对象是在国内尚未完成研究生课程,但已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并急需出国深造的本科生及硕士生,由国家负担其在国外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