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共有几个省?
2017年10月新增安省和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故加拿大现有省份为十三个(含两个省合为一个) 注:阿尔伯达省在合并前独立存在了两年,于1905-1906年间称为Alberta Province; 新斯科舍省和努纳伏省的名称是法语名Nouvelle-Écosse 和 Nouvelle-France 的缩写;新不伦瑞克省和爱德华王子岛省去掉了法语名字中的De的单词,所以一般直接翻译成“新”而不加“王”、“爱”等字样 魁北克省因法语名字QUEBEC而得名,但正式用法语名字为Québec。
另外,加拿大的行政区划分为五个级别:省级行政单位(province)、地区级行政单位(territory)、市政行政区(municipalities and municipalities of first nation)(其中前者又分省辖和市辖两种类型)、自治市(city, town or village)和不属于任何行政区划的地域(census area),其下的等级划分及数量根据地区的不同而稍有变化。
一、省/区 (Province / Territory)
13个:安大略省、魁北克省、新布伦瑞克省、亚省、萨省、曼尼托巴省、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新斯科舍省、育空地区、西北地区、英属哥伦比亚省、阿省 各省均有立法权,包括制订省内宪法和法律、征税权和建立军队等,但国防和外交事务归属联邦政府管辖;除阿尔伯塔省外都设有省政府以及相应机构(包括省级法院系统)管理各该省内的事务。
二、市政行政单位(Municipality)
全国共分为约2400多个这类单位,其中80%以上属于城镇,其余多为村庄。这些单位的规模差异极大,有的仅是一个街角,有的则覆盖大片地域或跨数个省。每个此类单位都有法定边界及其行政中心地点,并具有自己的印章。
三、自治市(City, Town , Village ) 一个城市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定边界并且要有足够的居民人数才能成为自治市,且必须是省议会的选举点之一。一般而言,人口超过5000人者即可称为城市,小于此数值者为镇和小村。但某些较小的村镇因为历史原因而被特别赋予城市的头衔(通常是因为其在贸易和工业上的重要性所致)。有些小镇由于当地语言为法国方言,从而被单独划为一类以保持其独特的文化传统。
四、不属于任何行政区划的地域 一些土地是由人口普查局通过统计人口和地理状况后决定划为其特有的调查区域。他们既不是省也不是政区的组成部分。例如北极地区就是这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