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亲戚签证需要什么文件?
1、申请人填写的赴香港探亲申请表(申请赴港探望亲眷);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被探望人的香港身份证或回乡证复印件,以及经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同意的亲属关系证明书;4、有移民倾向者不能申请此项。
一、亲属关系公证书 根据规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如下一般证据材料: A、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B、提交有关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经查实后,出具书面鉴定证明; C、当事人提供的关系人过世的原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法院调查的户口注销档案及原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已故证明; D、当事人的档案证明材料。
二、委托公证书 如果申请人需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手续外还需提供下列之一: A、当事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当事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或者我国的使(领)馆出具的证明其代理权的授权书C、当事人所在国的律师公证并经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者是驻我国使(领)馆认证的。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好相关的法律资料 第二步,去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三步,将准备好的所有的法律文本递交到涉外公证书的签发部门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后领取公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公证文书和港澳台公文书认证办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如何理解“有关机构有权决定是否使用外交证件”?
答:对“有关机构是否有权决定是否使用外交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看是否由我国政府签署的有关条款予以确认;二是要看具体国家的情况。一般来说,承认外交豁免权的只是主权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元首,而不是其整个政府机构,更不是所有公务人员。因此,一般情况下,有关机构无权决定外交证件是否可以使用,而只有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外事机构才有权做出这样的决定。当然,如果某国其外交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外交职务之外又兼任其他职务时,则有关机构可参照国内情况处理此类文件使用的限制范围。
五、费用说明 办理探亲访友类公证收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 办理财产赠与、继承类公证收费标准收取标的总金额千分之八;最低200元人民币,最高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