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未婚签证怎么办?
美国未婚夫(妻)签证,即美国移民签证的其中一个类别,是一种非移民类签证。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与美国人订婚的关系,并且在获得绿卡后愿意留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等。 在美国大使馆接受面试时,申请人和主申请人都必须在场并且需要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英文翻译件以及复印件以供大使馆官员核对和存档,材料清单见附录一。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2. 两张5×5厘米的白底彩色近照(注意背景必须是白色的),照片尺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可能会造成拒签,请注意; 照片需由移民局认可的照相馆拍摄(中国各地主要有以下31家照相馆可拍摄美国签证照片:URL/en-cn/photos_visa/list-of-approved-photography-sources,并粘贴于申请表上的指定位置;
3. 在签证申请表格中的签名必须完全相同,手写签名必须为黑色字体; 4. 在签证申请表格中填写完整并且所有信息都正确无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出入境记录、职业等信息; 5. 已填妥并签名的DS-160表,该表格必须用英文填写且不能涂改;
6. 美国主申请人出具的担保函原件,内容必须包含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申请类型及赴美目的和时间等信息; 7. 双方关系的声明书原件两份;
8. 若申请者在美国境外,则还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未婚公证书两份或外交部单认证的两份公证书;
9. 若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则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该证明需经当地公安机关盖章方可生效并有中英文双语版本各一份 ;
10. 若申请者曾离异,则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公证双认证文件;若有过同居史或事实婚史,也需要同样出具相关公证书以便证实这段婚姻的结束方式;如果申请者的前一段婚姻是在美国完成的,那么该段婚姻还需要经过中美两国的承认方可视为正式的婚姻关系;
11. 如申请者在美期间有移民监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在美合法居留的I-551身份卡、美国报税记录、美国社会保险号SNN、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这些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均可。